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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建设

关于开展专业带头人换届选拔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06

学校各系:

专业带头人是专业建设的核心主体、是专业教学研究的领头人,起着引领和带动作用。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促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专业带头人换届选拔聘任工作。根据《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管理办法》的规定,请各系按规定程序选拔推荐专业带头人或专业负责人。于2018年8月31日前将《专业带头人申报表》报教务处。

一、要求与规范

1.根据近三年的招生专业,每个专业设置一名专业带头人,任期三年。

2.该专业所有教师没有人符合专业带头人选拔条件的,由专业系在申报者中择优推荐专业负责人,对其进行培养,促其在培养期内达到专业带头人的任职条件,培养期三年。 

3.三年内如另有已备案或新申报的专业需建设并招生,按设置专业负责人规定执行。

二、选拔对象

在我校担任教学工作满五年的正式聘用的专任教师且符合专业带头人选拔条件者均可以参加选拔。

三、选拔条件

按《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管理办法》执行。

四、选拔聘任程序

1.专业带头人由本人申请、专业系推选、专业建设理事会推荐,教务处会同人事处、发展规划处、质量管理处审核、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评审后,报校长办公会批准,确定最终人选,学校对最终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校长颁发聘书。

2.专业负责人由本人申请、专业系推选、专业建设理事会推荐,教务处会同人事处、发展规划处、质量管理处审核、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评审通过后,报教务副校长批准。

3.聘期内因未能满足基本要求而被取消专业带头人或专业负责人资格者下一届不能再次申请。

五、材料及报送

1.《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申报表》纸质材料一式四份,A4双面打印,填写内容务必真实、具体。表内“近三年”指的是2015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

2.专业负责人也要填写申请表,专业带头人、专业负责人相关信息汇总在《各系专业带头人信息汇总表》内,电子稿发送邮箱sysymj@163.com。

六、其他要求

1.各系对教师申报专业带头人要严格把关,不符合选拔条件的不得推荐。

2.每位教师在填写申报表时必须严格按照《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管理办法》的要求,具体填写教学业绩与科研业绩,系部、发展规化处处、人事处、质量管理处、教务处在填写意见时要严格参照有关条件提出推荐意见。

3.每位教师提供的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取消评选资格及选后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相关项目的评选。

4.相关表格材料请到教务处网站专业建设栏目下载。


 1.各系专业带头人名额表.docx

 2.《专业带头人申报表》.doc

 3.专业带头人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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