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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铁道工程系学生个人操行档案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8-12-18

作业文件

编号: LTY-12-zy602

版次: A/0

铁道工程系学生个人操行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生效日期:2014.9.1

文件编写人:梁世国

文件审核人: 庄严

一、目的

依据《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是将铁道工程系学生在校期间的德、智、体等各方面的现实表现情况如实记录,并在学生毕业时以成绩单形式形成学生个人操行档案。个人档案包括早操、内务、卫生、自习、请假、加减分6方面,在检查过程中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记录和扣分,最终如实反映到个人档案中。

二、适用范围

铁道工程系全体在校学生。

三、早操(升旗)制度

具体规定、检查和扣分标准参照铁道工程系学生早操管理制度。

四、内务制度

具体规定、检查和扣分标准参照铁道工程系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五、卫生(分担区和教室)制度

具体规定、检查和扣分标准参照铁道工程系学生卫生管理制度。

六、自习制度

具体规定、检查和扣分标准参照铁道工程系学生自习管理制度。

七、请假制度

1、规定

请假1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请假2天以内由辅导员批准,请假5天以内由系书记批准,请假5天以上由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并在系内备案,外出实习请假由带队老师批准但不得超过2天,劳动课请假由

作业文件

编号: LTY-12-zy602

版次: A/0

铁道工程系学生个人操行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生效日期:2014.9.1

文件编写人:梁世国

文件审核人: 庄严

学生处批准但不得超过2天,实训期间请假由实训主任批准但不得超过2天。辅导员不得在没有班主任签字的假条上签字,晚自习请假按2天算。

2、检查

系学生会纪检部负责自习假条检查,检查过程中认真仔细核对,如实记录检查信息。

3、扣分标准

1)事假每人每节扣3分,病假不扣分;

2)其他违反规定的情况视情节严重程度酌情扣分。

八、加减分制度

1、荣誉称号加分

“优秀团员”加5

“文明宿舍”宿舍长加2分,宿舍成员加1

受到系级表彰或通报表扬,每次加3

受到校级表彰或通报表扬,每次加5

受到市级表彰或通报表扬,每次加7

受到省级及以上表彰或通报表扬,每次加10

以上加分不得重复。

2、学生干部工作加分

 班级学生干部由班主任根据其工作情况给予加分,最高3

系学生会干部由系团委根据其工作情况给予加分,最高5

院学生会干部由院团委根据其工作情况给予加分,最高7

作业文件

编号: LTY-12-zy602

版次: A/0

铁道工程系学生个人操行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生效日期:2014.9.1

文件编写人:梁世国

文件审核人: 庄严

以上加分不得重复。

 3、其它加分

获系级竞赛前三名最高加3分,依次递减1分(含团体名次)

获校级竞赛前五名最高加5分,依次递减1分(含团体名次)

获市级竞赛前七名最高加7分,依次递减1分(含团体名次)

获省级及以上竞赛前十名最高加10分,依次递减1分(含团体名次)

竞赛类加分如果已经体现在考试课成绩中,则此项加分不重复累计。

4、减分

受留校察看处分者减60分;

受记过处分者减50分;

受严重警告处分者减40分;

受警告处分者减30分;

受通报批评者减15分。

受到处分所扣分数在处分撤消后取消。

九、附则

1、本办法适用于铁道工程系全体在校学生,休学者在休学期间不予记录。

2、学生会各部要及时上报相关检查情况,秘书部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其他各部检查情况如实记录到个人档案中。

3、本办法自201491日起执行,原办法作废。


作业文件

编号: LTY-12-zy602

版次: A/0

铁道工程系学生个人操行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生效日期:2014.9.1

文件编写人:梁世国

文件审核人: 庄严


4、本办法解释权在铁道工程系学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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