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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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制度

铁道运输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试行)

发布时间:2018-10-08

为进一步完善系党政沟通、协调、决策和监督机制,提高议事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修订高校院(系)党组织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有问题的答复口径》和中共辽宁省委高校工委《关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普通高校院(系)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确保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发挥的实施意见(试行)》、《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系(部)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试行)》等规定,结合本系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主要任务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系教学、科研和其它工作中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二)贯彻执行学校党委、行政的决议、决定和指示。

(三)研讨决定系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等重要事项,促进本系的建设和发展。

二、议事内容

(一)根据学校改革建设发展需要,拟定系发展规划、专业建设规划、实训室建设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及各项改革方案。

(二)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和学校工作安排,结合本系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方案,制定工作计划,提出具体措施。

(三)讨论决定年度系教学、科研工作目标,制定相应措施及管理办法,检查评估本系教学质量。

(四)讨论关于专业设置、人事编制、人才引进、人事调配及教师外出培训、考察、进修、攻读学历学位的意见和建议。

(五)讨论本系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津贴发放等有关问题和涉及师生员工重大问题的处理办法、奖惩意见。

(六)讨论拟定专业招生计划和毕业生就业指导方案,做好系招生、就业等相关工作。

(七)讨论拟定本系重大经费使用方案,并对使用过程和情况进行检查,研究讨论重要资产处置方法并提出意见建议。

(八)分析本系教职员工思想动态,研究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情况的办法和措施,考核教职工履职工作情况。

(九)分析本系学生思想动态,研究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办法和措施。

(十)研究讨论本系违纪学生纪律处理意见及教育方案。

(十一)分析本系意识形态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制定符合本系特点的相应工作措施和办法,讨论研究对违纪行为的初步处理意见。

(十二)讨论通过向学校呈报的重要请示和报告及需学校研究讨论的重要问题。

三、议事程序

(一)系主任对行政工作全面负责。党总支是系的政治核心,支持系行政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并发挥好监督保证作用。

(二)党政联席会议由主任或党总支书记主持。

(三)议事前,主任和书记必须对议事内容交换意见,达成一致后,再提请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如意见不一致但亟需办理,也可交会议讨论,按民主集中制原则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会议内容向学校党政领导报告和请示,请求决定。

(四)系领导班子对于党政联席会议作出的决定,要有明确贯彻意见,并按分工落实到位。

(五)系办公室负责做好党政联席会议记录,并做好会议记录等材料存档工作,重大问题要形成会议纪要。

四、出席人员

参加会议成员为系党政领导、党总支委员、办公室主任、学工办主任、支会主席。同时,可根据议题由主任、书记研究后确定其他相关人员列席。

五、原则与纪律

(一)凡系重大问题必须由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决定。凡经党政联席会议作出的决定,任何个人无权更改或拒绝贯彻落实。如因情况变化确需更改的,需提交党政联席会议重新讨论决定。

(二)到会者超过应到会人数三分之二会议有效,会议作出的决定需经应到会成员半数以上同意方为有效。

(三)党政联席会议作出的决定,应符合上级文件精神和学校相关规定。

(四)对重大问题讨论决定之前,要深入教职工中做好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

(五)系党政联席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可由系主任、书记商定后随时召开。

(六)与会人员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保密制度,不得擅自扩散和泄露会议内容。对违反纪律者追究责任,严重的要给予纪律处分。

六、检查与落实

(一)由系办公室负责将会议决定的事项进行准确迅速的传达落实,系主任、书记负责检查党政联席会议作出的决定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在党政联席会议上,一般要通报前一次会议的重要决定贯彻落实情况。

(三)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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