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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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组织基本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18-10-29

基层党组织基本工作制度

面对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常态、新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打牢党执政的基础,促基层组织更好地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党员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党总支工作细则(试行)》和《中共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党支部工作细则(试行)》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集体领导制度

集体领导制度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基层党组织领导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坚持集体领导,反对个人专断,是党内政治生活的一项基本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即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应正确处理书记和其他委员之间的关系,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对基层党组织来说,就是凡属重大问题,如涉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上级党组织决议的执行,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基层党组织委员会自身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利益方面的重要问题,以及上级领导机关规定应由基层党组织委员会集体决定的问题等,都应提交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不得由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二、选举制度

党章规定:“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根据上级党组织统一部署和要求,推选本级党组织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或代表会议的代表;选举产生基层党组织委员会;选举产生缺额的基层党组织委员会委员。

三、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1、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随时召开。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会议主要内容是: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党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发展新党员和接收预备党员转正,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犯错误党员的处分和处置不合格的党员;选举支部委员会成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需由支部大会决定的其它重要事项。

2、支部委员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及有必要时,支部书记可随时召集。必要时可以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员和非党领导干部列席。支委会的主要内容是: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工作部署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意见;研究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重要活动的安排部署等;讨论和研究党员教育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分析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研究党支部建设包括支部班子自身建设;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对党员的奖惩;讨论支部工作重要事项和工作措施。

3、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增加。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是:组织党员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传达贯彻支部的指示、决议,讨论研究制定贯彻措施,向党员分配、布置工作;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情况以及执行党支部决议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帮助党员发扬成绩,纠正错误,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讨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发展党员、预备党员的转正;定期召开民主评议党员活动;讨论党员表彰及违纪党员的处分、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建议等。

4、党课。党课教育要根据基层党组织工作和党员的思想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一般情况下,党支部每季度应上一次党课。党课主要内容是: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中心任务、国内外形势,对党员进行先进性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和形势、任务教育及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等

四、党的组织生活会制度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需要,次数也可增加。组织生活会一般在党小组内进行。主要内容:围绕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对照党章和党内各项规定,密切联系党支部建设和党员思想、工作实际,深刻查找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主题明确,内容具体,注重实效。

五、党员思想状况分析制度

定期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是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前提条件。基层党组织可以通过座谈会、个别谈心等方式,对党员思想状况进行分析,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对带有倾向性的思想问题,党组织要向上级汇报,同时做好教育引导工作。对个别党员的思想问题,要及时做好工作,防止引发其他问题。

基层党组织要把对党员的思想状况分析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党支部委员会要定期(每年至少一次)开展对党员干部思想状况的分析,以利于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六、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以总支、支部为单位进行,时间安排在每年十一月下旬至十二月上旬进行,一般情况时间为十天左右,民主评议党员可结合党支部年度考核和组织生活会进行。党员一般应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民主评议。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觉员互评可分党小组进行。督促党员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党支部综合民主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确定党员评议等次。参加民主生活会的校级党员领导干部,可不参加民主评议。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七、坚持谈心谈话制度

校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同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谈心谈话,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也要相互进行谈心谈话,班子成员结合分工和联系部门,要与部门负责人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活动。各总支、支部委员之间、委员与党员、党员与联系帮扶群众均要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一般每年不少于一次。教师党员要与帮助培养的入党积极分子、结对帮扶的学生经常进行谈心谈话活动,一般每月一次。

谈心谈话主要内容:群众对党员、基层党组织和学校领导班子的意见,党员对基层党组织、学校领导班子的意见;党员、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道德品质、廉洁自律、团结协作、社会公德等方面有关问题;党员、群众在工作、生活和思想上遇到困难或挫折,需组织予以关心、帮助或支持的有关问题;党员干部受到表彰、奖励或批评、诫勉、处分时的思想问题;对党员干部考核考察、民主评议后需要通报情况、转达意见时的问题;党员干部主动要求与校领导、党总支、党支部书记谈话、谈心的问题;学校出台重要规章制度时,需要党员、群众发表个人意见时的有关问题。入党积极分子成长进步过程中的思想、表现问题,贫困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问题等。

八、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制度

党员领导干部应主动联系服务群众,要相对固定地联系1-2基层部门,及时了解他们的需求,听取他们的意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工作指导。普通党员应积极主动联系服务群众,其中教师党员要带头与学习或生活有困难的同学“结对子”1-2个,学生党员要带头结对帮扶学习和生活困难的同学,团结带领同学一起进步;机关党员要把着力点放在转变工作作风、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上;每位支委会成员应联系1-3位党员或学生,保持经常性交流,听取他们的意见,反映他们的呼声;后勤支部党员要做到心中有教师、心中有学生,要深入师生中,了解发现并解决他们工作、生活和学习中的后勤服务问题,设身处地的为他们着想,热心为他们排忧解难。

九、党日制度

党日活动原则上根据学校党委要求安排在每双周的周五下午进行。因活动阵地限制、工作学习需要等原因不能在规定日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的,可以适当提前或者顺延。每次党日活动主题可以安排集中学习、专题研讨、党性分析、感受经典、志愿服务、民主议事、先进评比等形式进行。要注重结合实际,丰富内涵、创新形式开展党日活动,发挥基层组织教育管理党员的主体作用。

十、请示报告制度

基层党组织要如实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反映情况、分析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每年党支部班子要通过支部党员大会或组织生活会报告年度工作,包括本年度完成工作任务和支部建设、上年度组织生活会整改落实等情况,接受党员评议。党员一般每半年向党支部汇报一次自己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监督。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强化组织观念,工作中重大问题和个人有关事项必须按规定按程序向组织请示报告,离开岗位或工作所在地要事先向组织请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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