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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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管制度

铁道运输系德育考核管理规范细则

发布时间:2018-09-04


1.目的

为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四有人才,实施对学生思想品德素质的量化测评,从而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使铁道运输系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对学生的德育表现进行合理考核管理,特制定本细则。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铁道运输系全日制在校生的德育考核管理工作。

3.职责

3.1 负责监督执行

3.2 负责学生考核分数的采集、汇总、整理、分析,提供优秀干部、三好学生德育考核部分的意见。

3.3 负责对学生扣分处理工作。

4.工作程序

4.1 考核内容

对学生的德育表现主要从政治思想、道德修养、学习风气、集体观念与组织纪律等四个方面等进行考核。

4.2 德育考核成绩记分办法

4.2.1 德育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综合奖、惩的正、负分为学生学期德育考核成绩。

4.2.2 德育成绩考核每学期一次,时间在本学期最后一周内进行,每学期综合评定一次,记入学生学年思想鉴定表。

4.3 考核评分标准

   学期总积分=30%德育积分+70%智育积分(学期学习成绩平均分)

4.4 德育积分-班级考核基础分(80分)

政治思想方面、道德修养方面、组织观念、遵规守纪、学习态度、劳动卫生等方面。

4.5 加减分

4.5.1 荣誉称号加分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 优秀团员”“文明寝室”等酌情加分。

4.5.2 学生干部工作加分 

班级学生干部、系学生会学生干部等酌情加分。

4.5.3 获奖加分

通报表扬、获其他级别表扬或嘉奖、获省级知识竞赛前六名、获校知识竞赛前三名等酌情加分。

4.5.4 积极参加各项活动,为大型活动作出重要贡献者酌情加分。

4.5.5 减分

1)早操、上课、晚自习迟到早退,减量化考核分1分

2)违反课堂纪律、自习纪律,减量化考核分1分(严重者酌情处理)

3)携带食品饮料进入教学楼,减量化考核分1分

4)教室、分担区卫生不合格,减量化考核分1分(严重者酌情处理)

5)旷课、旷自习、旷寝,减量化考核分5分

6)受处分时减去相应德育分数(通报批评2分、警告3分、严重警告5分、记过7分、留校察看10分)

4.6 德育积分与操行等级评定

各项加减分要在下学期开学初规定时间内汇总到班主任或辅导员处,班主任、辅导员负责对本班每个学生的学期表现进行量化考核

4.7 德育分的最终确定

4.7.1 学期总积分每学期计算一次

4.7.2 学生个体在校期间的最终德育积分是每个学期德育积分的平均值。

4.7.3 最终德育积分不及格者按结业处理

4.8 班级月末评比

4.8.1 各班级全体学生每月量化考核分数合计汇总,根据综合成绩进行年级排名。

4.8.2 评比结果将于月末公示,评比积分下月月初重新累计。

4.9 积分作用

4.9.1 积分成绩作为评定奖学金的主要依据。

4.9.2 积分作为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

4.9.3 积分作为推优入党的重要依据。

4.9.4 积分作为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的主要依据。

4.10 说明

4.10.1 对留级学生可在毕业前积累总分时,将重读的两年的积分相加取平均值。休学者在休学期间不予积分。

4.10.2 各班应在下学期开学初规定时间内将积分结果填表上报学生处,经学生处审核确定。

5.支持文件

《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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