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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1-04-18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电气化铁道技术、铁道机车车辆、铁道通信信号、铁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控制、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通信技术专业全部在学院本部办学。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松坡里129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高职
学习年限:学制三年,学习年限为五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3.3874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4.3283万平方米,专任教师131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46人,教学仪器设备值2135万元,图书18.9万册。
 二、计划特殊说明
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招生专业无语种限制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男女生比例不限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520202
电气化铁道技术
3
520204
铁道机车车辆
3
520205
铁道通信信号
3
520206
铁道交通运营管理
3
520208
铁道工程技术
3
520302
城市轨道交通控制
3
520304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3
5901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3
590301
通信技术
3

 

  四、毕业证书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标准
   1、学费收费标准:
  按照物价部门批复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高职专科各专业学费为每年4500元。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
学校设有面向经济困难学生的国家和政府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在校期间特困生享受一定的经济资助或补助。
六、获奖说明(无)
七、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无)
八、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按照110%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只录取理工科考生。
实行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专业间分数级差5分。
特殊专业要求:电气化铁道技术、铁道机车车辆、铁道通信信号、铁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控制、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为铁路特有专业,专业的特点及行业的需求适宜男生报考。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416-3920520   0416-3920766   0416-3920767
学院网址:www.lntzy.com      
学院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松坡里1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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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松坡里129号  |  邮编:12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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