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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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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鉴定

2018年10月铁路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27

各系负责人:

  为更好地完成本学年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经学校与沈局技能鉴定指导站沟通,沈局技能鉴定指导站计划于10月下旬对我校2016级学生开展铁路相关工种的技能鉴定。教务处负责鉴定的组织申报,请各系配合做好本系学生的动员和报名工作。

  具体申报工作要求:

  1.申报截止时间:2018929

  2.申报人员资格:我校2016级各专业学生

  3.申报限制要求:学生只能申报与所学专业相关的一个铁路工种

  4.申报材料:

 (1)以系为单位按工种填写考生汇总表(见附件1),汇总表中涉及代码等信息见附件2(附件2中没有代码的工种,请先空下代码)。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纸质版交教务处张聚贤(纸质版的请各系组织学生仔细核对并签字确认)。电子版的命名格式为“工种名+报名人数”,如列车员报名50人,则文件名为“列车员50人”。

 (2)报名费:鉴定站暂时没有明确收费标准,暂按中级工250/项。所收费用各系统一保管,最后统一交到学校财务处。

 (3)每个报名的学生上交一张近期二寸免冠照片,背面用铅笔注明个人在报名表中的序号、姓名、身份证号,照片暂由各系部保管。

  5. 联系人   张聚贤 0416-3920706  ltyzjx@163.com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

  1.根据国务院对国家职业资格管理的要求,人社部发布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201768号)”,我校本次组织的技能鉴定工种在该目录中都不存在。

  2.2017613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同意调整铁路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工作权限的复函(人社部函〔201783号)”,其中明确表示“同意你公司(指中国铁路总公司)对开设铁道相关专业的职业院校学生开展原铁道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因此,参加本次技能鉴定的考生,若通过鉴定,获取的职业资格证书上面将不会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印章,但是该证书在铁路行业内的作用和性质仍与之前的一样。

  相关的附件如下:

  附件1:考生报名汇总表

  附件2:代码说明材料

 附件1:考生报名汇总表(工种).xls 附件2:代码说明材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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