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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铁道工程系入党积极分子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8-12-19


一、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保证发展党员质量,做好发展党员准备工作,依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发展党员工作操作规范》以及有关规定,结合我系实际,特制定铁道工程系入党积极分子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铁道工程系全体入党积极分子。

三、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前期准备工作

1、入党启蒙教育

各党支部要通过各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在每年新生入校后,及时安排时间对学生进行专门的入党启蒙教育,有针对性地对大学生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教育,进行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知识教育,并详细介绍大学生入党的条件和相关知识,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激励大学生在政治上有所追求,鼓励他们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踊跃提出入党申请,树立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力求在学生组织发展工作中,做到早教育,早选苗,早培养。

2、接收入党申请书

入党申请人向所在党支部自愿提出入党申请,递交书面申请书(申请书应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并由本人签名,不能打印)。党支部应以班级为单位建立申请入党人员名册,将每位入党申请人的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等有关材料集中在一起,建立培养档案。

入党申请书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为什么入党,主要表述入党申请人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

2)本人的政治信念、成长经历和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

3)对待入党的态度和决心以及自己今后的努力方向。

为了便于组织了解和考察,应把本人履历、家庭主要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材料附后。

中学阶段已提出入党申请的学生,须由原中学党组织正式将申请入党材料转至我校,其申请入党时间以实际申请时间为准。未能转接相关材料或申请书过于简单者,应重新向学校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

3、同申请人谈话

党支部接到入党申请人第一次申请后,要指定专人在一个月内找其谈话,进行教育培养,谈话内容:

1)主要了解和端正申请人的入党动机;

2)了解申请人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

3)了解申请人的个人经历和家庭情况。

4、对申请人的培养

1)申请人应每季度以书面方式向党支部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情况,让组织了解其在培养期的成长和进步以及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努力方向。

2)申请人递交思想汇报后,党组织必须派人就思想汇报中的内容与其谈话,了解掌握申请人的思想动态,并有针对性的开展培养考察工作。

3)党支部有针对性的吸收入党申请人参加一些党的活动。

四、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1、经过党组织一段时间的培养,对政治觉悟较高,思想素质较好,能自觉以共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的入党申请人,经过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可以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对入学前已是入党积极分子的,经甄别考核后可直接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继续培养。

2、入党积极分子应具备如下条件: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思想言行上自觉同党中央和学校保持一致;入党动机端正,对党认识深刻,积极要求入党,决心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积极响应学校各项号召,在工作、学习等方面表现突出;有一定的思想觉悟,道德品质好,作风正派,团结同学,有奉献精神,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3、党支部审议。支委会成员要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并与入党申请人谈话后,召开支委会 (或支部大会)讨论,经过认真衡量和审议,最终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名单,上报党总支审查通过后,报送学校党工部汇总备案。系内相关工作人员要及时完成党员数据库中积极分子库的更新调整(按照上级规定,党员发展对象必须来自积极分子库内,否则不予承认党员身份)。

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务必做到对积极分子队伍每学期至少讨论确定、调整一次,以保证党支部拥有一支数量较多、素质较高的积极分子队伍。凡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者,党支部要向全体党员公布。讨论情况要如实做好记录。

4、接到学校党工部下发的《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后,党支部要按表内规定的项目负责填写和保管。

五、落实培养联系人

1、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后,党支部应及时指定2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应当由经过一段时间党内生活的锻炼,能够用党员条件严格要求有自己,能够在实践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并且与积极分子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有密切联系的本支部党员担任。

如需聘请非本党总支的党员担任学生培养联系人,则需报党工部同意。

2、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

1)负责申请入党人的日常培养、考察工作,及时指出优缺点,提出具体要求和方向,端正入党动机;

2)经常向支部汇报对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情况,并以写实方法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中,写实内容要真实、具体、准确,即要写优点也要写缺点,写实至少每半年填写一次。

3)在积极分子具备党员条件时,及时向党组织提出将其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并继续对发展对象进行培养教育。

六、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1、建立对入党积极分子两级教育培训机制。

1)启发觉悟阶段(初、中级教育)。由党支部负责组织实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党支部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教育,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和怎样做一名合格党员的教育。

第二、党支部要有意识地安排入党积极分子参加讨论审查新党员的支部大会和预备党员入党宣誓仪式等活动,培养他们的组织观念,增强他们的政治责任感和光荣感。

第三、党组织要分配给他们一定的工作,为他们提供锻炼和考验的机会,使他们在实践中懂得党员责任,增强党员意识,并在工作过程中及时给予帮助与指导,激励他们积极进取。

2)党校教育阶段(高级阶段,可与入党前的集中培训结合进行)。由学校党委统一安排,党校校务委员会组织实施,开办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已被党总支、支部重点培养并被列入发展计划的入党积极分子,应参加学校大学生党校57天或不少于40学时的集中教育培训。培训考核合格者,颁发《中共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党校结业证书》。考试不合格者不能发展入党。没有经过以上教育培训并取得党校培训结业证书的,原则上不能发展入党。

2、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

1)党支部要坚持进行考察。党支部要每半年检查分析一次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措施的落实情况。依据入党积极分子的现实表现、群众反映和培养人培养考察的意见,研究后形成支部意见,并填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中(至少每半年一次),支部书记要签名,注明年月日。谨防平时无记录,入党前闭门造车、突击编写现象。

2)建立积极分子档案。档案主要包括: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等。

3、滚动管理

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实行每学期遴选淘汰制度(凡受到纪律处分者、不及格者、班级成绩后1/5者一律撤销资格);因毕业或其他原因离校(不含休学)的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应负责地写出培养考察意见,随其人事档案转给其接收单位党组织,以便接收单位继续培养教育。

4、制订年度发展计划

1)党支部要加强发展党员工作的计划性。建立起比例适当的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和正式党员队伍。

2)每年年底,党支部应根据学院发展党员的总体要求及本单位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状况,研究制订下一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并将年度发展计划(包括发展对象名单)报党委工作部备案。

3)发展计划经过党委工作部审定后,下发至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五、其他未尽事宜以党工部所发文件为准。

本办法解释权在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铁道工程系学生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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