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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考核办法

发布时间:2015-03-11

本办法是将学生在校期间的德、智、体、美等方面的情况转换为分数并加以积累。学生所得积分的多少是其在校表现的综合反映。

一、积分计算公式

=X×30%+Y×70%

F:学期总积分

X:德育积分

Y:智育积分(学期学习成绩平均分)

二、积分计算办法

(一)德育积分:X

1、班级考核基础分(80分):

(1)政治思想方面(16分)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4分),关心时事政治(4分),爱祖国 4分),上进心强(4分)。

(2)道德修养方面(15分)

文明礼貌、遵守社会公德 3分),诚实正派、坚持正义(3分),尊敬师长、团结互助 3分),勤俭节约、爱护公物(4分),自我批评 2分)。

(3)组织观念(14分)

集体、个人关系 4分),集体荣誉感 6分), 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4分)。

(4)遵规守纪(18分)

 遵守学生守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8分),遵守作息制度(6分),按时参加各项体育锻炼(4分)。

(5)学习态度(8分)

(6)劳动卫生(9分)

热爱劳动并尊重他人劳动(5分),个人卫生习惯 4分)。

上述考核内容的减分由班级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经学生大会通过后执行。

2、加减分

1)荣誉称号加分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加5分。

“文明宿舍”宿舍长加1分,宿舍成员加0.5分。

以上加分不得重复。

2)学生干部工作加分

  班级学生干部,由辅导员和班主任根据其工作等情况加分(01.5)分

校级学生干部,由学生处、团委根据其工作情况加分(03.5)分。

以上加分不得重复。

3)其它加分

受校通报表扬,一次加3

获其它级别的表扬或嘉奖的,可由学生处认可,酌情加15分。

获省、市级知识竞赛前6名者加26分(含集体名次)。

获校级知识竞赛(经学生处事先认可)前3名者加13分。

4)减分

 受留校、留团察看处分者减60分;

受记过处分者减50分;

受严重警告处分者减40分;

受警告处分者减30分;

受通报批评者减15分。

3.德育积分与操行等级评定。各项加减分要在下学期开学初规定时间内汇总到班主任或辅导员处,班主任、辅导员负责对本班每个学生的学期表现进行量化考核,以100分为最高德育积分。

德育积分75-100分,操行等级评定为优;德育积分65-74分,操行等级评定为良;德育积分60--64分,操行等级评定为及格;德育积分60分以下,操行等级评定为不及格;、

3、德育积分的最终确定

1X每学期计算一次。

   2)学生个体在校期间的最终德育积分(操行成绩)是每个学期德育积分的平均值。

3)最终德育积分(操行成绩)不及格者按结业处理。

(二) 智育积分:Y

将每学期课程(即:理论课、实践课、体育课、劳动课)的期末考试、考查成绩(以补考前成绩单为准)均按百分制计算(非百分制按优秀:95分,良好:85分,中等:75分,及格:65分,不及格:45分换算),取平均分。

三、积分的作用

  1、积分成绩作为评定奖学金的主要依据。

2、积分作为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

3、积分作为推优入党的重要依据。

4、积分作为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的主要依据。

四、说明

1、对留级的学生可在毕业前积累总分时,将重读的两年的积分相加取平均值。休学者在休学期间不予积分。

2、各班应在下学期开学初规定时间内将积分结果填表上报学生处,经学生处审核确定。

3、本办法解释权在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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