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1-08-25 阅读次数:81 】
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轨道交通产教融合中心标准动车组驾驶及故障应急处理实训室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轨道交通产教融合中心标准动车组驾驶及故障应急处理实训室设备采购招标人为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轨道交通产教融合中心标准动车组驾驶及故障应急处理实训室设备采购
2.2供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具体交货地点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3招标内容:标准动车组驾驶及故障应急处理实训室设备
2.4供货日期:合同生效后三个月内交付验收使用
2.5招标范围:标准动车组驾驶及故障应急处理实训室设备清单的全部内容
2.6质量要求: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招标范围内全部设备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人需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进行网上登记注册后,用获得审核通过的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未获得审核通过的投标人不能进行网上报名和下载公开招标文件。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8月26日8:00至2021年08月30日17:00(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http://ggzy.jz.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3投标人未经网上报名领取公开招标文件却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9月15日09:00,将投标文件递交到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http://ggzy.jz.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办公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松坡里129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人电话:0416-3920789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四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名购广场A座1单元15层43#
项目联系人:符女士
联系电话:0416-8908777
传真:0416-8908777
邮箱地址:315587216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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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年0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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