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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发展规划处部门职责

 

1.发展规划:围绕学校发展和改革中的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长期性问题开展跟踪研究和超前研究,为学校发展提供政策建议和咨询意见;研究、起草、组织论证、修订、完善学校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阶段性规划;组织开展各部门落实发展规划情况的检查、评估、验收;收集、研究学校在落实发展规划过程中的各种反馈信息,提出相应的调整、修订计划和政策建议。

2.重点建设项目管理负责学校建设项目规划和项目库的建立;负责组织学校省财、央财重点建设项目、试点项目的立项申报;负责制定项目管理办法;负责项目建设的协调、指导、统筹、管理、检查;负责组织开展项目建设成果的总结与归档。

3.教科研管理:负责制定学校教科研工作规划;负责组织各级各类教科研课题的立项申报、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学术成果的建设、认定、评奖工作;负责科研统计工作;负责教科研系统的维护管理;负责组织科研成果的应用与转化工作;负责组织学术报告、学术讲座、学术会议等学术活动。

4.学术委员会日常管理:负责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制定学术委员会相关管理制度;组织组建学术委员会;负责学术委员会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学校学术委员会对课题、成果等进行评审、评价、推荐等工作。

5.社会学术组织管理:负责学校参加社会组织与团体的日常管理工作;完成与各有关单位、学术团体的沟通联系,履行理事单位、会员单位或分支机构的职责,完成相关信息报道与宣传工作。

6.学报管理:负责《辽宁高职学报》分编辑部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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