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学院首页
规章制度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本馆首页 >> 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一、图书馆读者入馆须知

1、读者通过人脸识别系统入馆,校外读者须出示有效证件,经允许方可入馆。

2、读者入馆后,必须自觉遵守图书馆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和学生图书管理员的管理。

3、读者可凭本人有效证件到二楼总服务台办理外借手续;不办理出借手续、私自携带图书出馆者,按本馆有关规定处理。

4、读者应衣着整齐,穿拖鞋、背心、运动短裤者谢绝入馆。请保持举止文明礼貌得体。

5、禁止在馆内吸烟;严禁携带违禁物品进馆;严禁自行利用本馆电源使用各种电器。

6、保持公共场所清洁卫生,不得在馆内吃食物,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7、保持室内安静,读者进入馆内要把手机调至静音;不得在阅览场所拨打或接听手机;不得在馆内大声喧哗。

8、自觉维护馆内秩序,不得抢占座位,不得随意挪动阅览桌椅。

9、爱护图书馆图书,不得随意污损或破坏;爱护馆内设施,不得故意损毁或破坏。

10、请妥善保管个人物品,如有丢失,由个人负责。

11、对违反上述规定者,将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报学校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图书借阅管理

1、凡本馆读者均可凭本人有效证件进入阅览区借阅图书。

2、读者凭本人有效证件办理外借。

3、工具书只能在本馆内查阅,一般不得外借。

4、允许借阅图书数量:教职工限借10册,学生限借5册。借书期限为:60天。如继续需要,则可办理图书续借。所有借书、续借等操作必须在读者记录未被冻结、读者没有过期图书的情况下才能进行。

5、读者借书需检查图书有无缺页或损坏情况。如有污损,需告知工作人员加盖缺损印章;如在还书时发现有缺损而又未经盖章确认者,则由最后借阅者承担责任。

6、未经工作人员同意、未办理外借手续的图书,严禁携带出馆。

7、如有违反上述规定者,图书馆工作人员有权给予批评教育。

版权所有: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  辽ICP备14002303号-2

学院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松坡里129号  |  邮编:121000

招生热线:0416-3920766 3920767 3920768 3920770 3920520